2017中國文化大學學生赴大陸姐妹校交流申請簡章

 

1.交流時間:2017年秋季班(106學年度第一學期)

2.申請時間:2017年03月01日至03月26日

3.交流費用:交流學校學雜費全免,需繳交本校學雜費及個人機票、生活住宿費。

4.申請對象:本校大學部及研究所在學學生,延畢生需注意修業年限;且操行成績不可低 於八十分。台籍學生優

                    先錄取。

5.申請名額:共47校101個名額

6.申請方式:

(一)填寫線上申請表

1. 填寫個人基本資料與附上二吋彩色正面半身脫帽標準照片。

2. 中文簡歷,內容不限。可包含自我介紹、國際交流、接待公共事務參與、各項活動等相關經驗、專長與興趣。

3. 可自由附上影音介紹、作品集、獎狀、志工證明或相片錦集等等相關資料,提供評審參考。

4. 繳交歷年成績單正本,大一新生則附上高中成績單。

5. 填寫交流學校志願序(以6所學校為上限)

(二)線上報名完成後,請emailfucchiang@sce.pccu.edu.tw詢問是否申請成功

(三)以上資料經初審通過,本中心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面試時間。

  1. 遴選標準與原則
    (一) 成績單:20% 
    (二) 報名表資料:40% 
    (三) 面試:40%
  2. 錄取後之注意事項:
  1. 凡本校推薦之學生,應備妥交換學校要求之各項申請表單,並由姊妹校保留審查入學之最終決定權,未獲姊妹校審核同意者,即取消交換生資格。
  2. 凡經推薦,不得要求更換姊妹校與交換期間。
  1. 其他事項
    (
    一) 為鼓勵學生赴大陸高校進行交流學習,完成赴陸學習者得以折抵全人護照學習智點
         數16點。

(二) 可獲得本單位舉辦赴大陸冬、夏令營優先錄取機會。

(三) 如有未盡事宜,將適時公告補充。

十.  如有任何問題請諮詢:菲華樓202室-大陸文教處

     江馥君老師(02)28610511-18703

     邱雅娟老師(02)28610511-18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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