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學程最低畢業學分數: 42 學分(含論文4學分)。
2. 學位論文考試:依本校學則「博碩士班學位論文考試辦法」辦理。
3. 本學程授予 社會福利學 碩士學位。
4. 除必修課程外,選修課程共分三領域(青少年兒童生活與健康服務促進、青少年兒童福利機構與社區發
展、青少年兒童福利政策應用與推廣),需自行擇一領域修習超過12學分。
5. 本學位學程論文考試相關規定:
A. 本學程為引導學生確立研究方向及研究範疇,會於學生提呈研撰計畫表前舉辦論文題目審查口試。
B. 基於本學程學生素質的提昇,將於學位論文考試前舉辦論文進度審查口試。
C. 需修滿本學程規定的必修科目及最低畢業學分數。
D. 通過電腦基礎技能抵免或檢測。
E. 需於在學期間刊登學術刊物之學術文章一篇(含研討會發表之文章)並以獲得接受函為準。
F. 完成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且測驗成績達及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