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學年度起入學新生於畢業前需:
(1) 須修滿本所規定之必修科目及最低畢業學分數;
(2) 完成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且測驗成績達及格標準,始可提報論文研撰計畫;
(3) 須提報論文研撰計畫,並通過論文計畫審查;
(4) 須發表一篇學術研討會論文(註1);
(5) 須至少參加一次本系舉辦之學術研討會(註2);
(6) 須至少參加兩次校外學術研討會(註3);
(7) 須觀摩碩士論文研撰計畫審查口試及學位論文口試至少各一次;
(8) 應於學位論文口試前完成本校「Turnitin 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檢核論文內容,論文比對結果之相似度 指標不得超過本系訂定標準。
註1:需附上發表證明及本人與會照片一張(若為線上學術研討會,壁報發表者請附發表證明及本人與會螢幕截 圖照片一張,口頭發表者請附發表證明及錄音檔一份)。
註2:需附上研習證明及本人與會照片一張(若為線上學術研討會,請附研習證明及本人與會螢幕截圖照片一張)。
註3:需附上研習證明及本人與會照片一張(若為線上學術研討會,請附研習證明及本人與會螢幕截圖照片一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