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所最低畢業學分數: 42 學分(含論文四學分,得以技術報告替代)。所修習遠距教學課程學分數須達畢業總學分數之二分之一。
2.學位論文考試:依本校學則「博碩士班學位論文考試辦法」辦理。
3.本所授予 商學碩士 學位。
4.開設課程以二學年六期,每學年度三期(含暑期)為原則。
5.各學期實際開課課程依當學年度課程委員會核定為準,惟必修課程科目名稱及學分數不得變動,請參考虛擬校園之各所修業規定或每學期網路選課網頁之課程一覽表。
6.依本所學位論文考試相關規定,須符合下列各項條件者,始得向系(所)提出畢業口試申請:
A.須修滿本所規定必修科目及最低畢業學分數。
B.完成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且測驗成績達及格標準。
C.在學期間須於學術刊物發表學術文章一篇(包含研討會發表之文章)並以獲得接受函為準,或繳交個案報告一篇,送系(所)審查通過。
D.須通過電腦基礎技能相關證照抵免或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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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同必修 | 2.專業必修 | 3.專業選修 | 畢業總學分 |
4 學分 (共同必修) | 21 學分 (專業必修) | 17 學分 (專業選修) | 42 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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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式課程注意事項:
(1).領導力培訓工作坊、團隊力工作坊是必修科目「團隊建立與領導」指定之學習活動。
(2).企業參訪研討活動是必修科目「決策理論與行為」「作業管理」指定之學習活動。
(3).實務專題演講、企業個案研討是必修科目「企業倫理」「國際行銷管理」「國際財務管理」「國際企業經營策略」「決策理論與行為」「作業管理」等指定之學習活動。
(4).兩岸管理碩士學術交流暨企業參訪、國際商學院沙漠邀請賽為本專班特色活動,為鼓勵跨校交流,符合相關辦法申請者,可獲獎勵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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