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低畢業學分數30學分(含論文1學分),分二年開設,並得視需要於暑期開課。
2.學位論文考試:依本校學則「博碩士班學位論文考試辦法」辦理。
3.畢業授予工學碩士學位。
4.完成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且測驗成績達及格標準。
5.畢業生於畢業前需於國內外發表至少2篇紡織產業相關領域研討會或期刊論文,方得申請碩士學位論文口試。
6.畢業生需經1名校內指導老師配合1名業界專家共同指導完成與合作產業相關之實作或學術碩士學位論文,並經3至5位評審委員口試通過(依教育部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7.完成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且測驗成績達及格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