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所最低畢業學分數:30學分。(含 1 學分實習) 2. 學位論文考試:依本校學則「博碩士班學位論文考試辦法」辦理。 3. 本所授予 資安管理碩士 學位。 4. 開設課程以二學年六期,每學年度三期(含暑期)為原則。 5. 各學期實際開課課程以當學年度課程委員會核定為準,請參考虛擬校園之各所修業規定 或每學期網路選課網頁之課程一覽表。 6. 本所學位論文考試相關規定: A. 實作論文和學術論文為主,但亦得配合主題申請以技術報告替代之。 B. 需修滿本所規定必修科目及最低畢業學分數。 C. 須於畢業前在國內外發表至少 1 篇資訊安全相關領域研討會或期刊論文,方得申請碩 士學位論文口試。 D. 畢業生須完成與「資訊安全」相關之實作或學術碩士學位論文,並經 3 至 5 位審查委 員口試通過(依教育部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E. 完成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且測驗成績達及格標準。 F. Turnitin 論文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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