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核心能力指標及雷達圖 |
序號 | 系核心能力 | 指標值 | 1 | 廣告策略企畫與執行能力 | (35) | 2 | 廣告創意表現與產製能力 | (45.45) | 3 | 創意產業行銷與整合能力 | (1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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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公式:學分數 * 權重】 |
1、共同必修 |
共同必修課程分為四大領域,共需修習65學分。
前三大領域旨在培養人文公民素養、建立商學知識的基礎、及外語聽說讀寫的能力,增加國際化競爭力;創意傳播核心學群共同科目必修,主要為建立傳播基礎知識、培育文化創意產業設計人才核心課程,所列之課程必須全部修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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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必修 |
廣告學系專業必修課程為本系之核心課程,是養成廣告專業領域的重要基礎知能,所列之課程必須全部修習,共35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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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專業選修 |
以廣告學系為主修之學生必須選擇「整合行銷溝通模組」、「創意表現模組」其中一個模組課程,修滿該模組指定之18學分,廣告專業選修課程總計18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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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選修 |
同學可依個人興趣選修廣告學系之專業模組課程,或進修學士班開設之任何課程達18學分,以發展職場上多元之能力。 |
尚未發佈選修學域科目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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