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核心能力指標及雷達圖 |
序號 | 系核心能力 | 指標值 | 1 | 具備行銷傳播專業知識與技能。 | (1.5) | 2 | 具備廣告企劃專業知識與技能。 | (2.1) | 3 | 具備視覺傳達設計能力。 | (0) | 4 | 互動敘事創作的能力。 | (0) | 5 | 具備創意思考的能力。 | (1.2) | 6 | 具備溝通表達的能力。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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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公式:學分數 * 權重】 |
1、共同必修 |
共同必修課程分為三大領域,旨在培養人文素養、建立商學知識的基礎、及第二外國與聽說讀寫的能力,增加國際化競爭力,共需修習83~85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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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業必修 |
廣告學系專業必修課程為本系之核心課程,是養成廣告學專業領域的重要基礎知能,所列之課程必須全部修習,共18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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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專業選修 |
廣告系專業選修課程提供廣告領域的專業深化與專才分流,以廣告系為主修之學生必須選擇下列模組課程,修滿18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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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選修 |
同學可依個人興趣選修廣告系之專業模組課程,或進修學士班開設之任何課程達15~17學分,以發展職場上多元之能力。 |
尚未發佈選修學域科目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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