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取得國際企業管理學系學士學位主修之學生必須完成四大類課程及規定學分數,分別為:
1 .共同必修、2.專業必修、3.專業選修、4.選修,且總計不得低於136學分始得畢業。
1 .共同必修、2.專業必修、3.專業選修、4.選修,且總計不得低於72學分始得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