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在職專班論文口試申請提醒,若同學欲申請「112年度第一學期碩士論文研撰計畫審查口試(proposal)」,請根據以下所列事項進行準備與申請。

 

1.可辦理112年度第一學期碩士論文研撰計畫審查口試(proposal)時間為1121101日至1121230

 

2.研究生需自行與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訂妥論文計畫審查口試(proposal)日期與時間。日期與時間確認後,請儘速來信告知專員健志,由健志向學校租借口試教室,健志會儘速回信通知教室租借結果

(1)來信時,請提供(a)研究生姓名、(b)口試日期、(c)口試時間、(d)口試館別(大新館或大夏館);若同一位指導教授有多名研究生要進行口試,請推派一位同學代表來信即可。

(2)範例:

研究生姓名:張某某

口試日期:1121101

口試時間:下午1:00

口試館別:大新館

 

3.請於碩士論文研撰計畫審查口試(proposal)日期二週前,繳交下列文件給健志,逾期恕難受理

(1)碩士論文計畫審查申請表(附件一)

(2)論文乙本(論文側邊需指導教授簽名)

(3)研究生需自行將論文計畫(前三章)文本於口試日期二週前,送交至各口試委員(邀請函請自行準備)

(4)若校外口試委員未曾擔任本校研究生之口試委員,請務必請校外口試委員填寫 (a) 電匯撥款同意書(附件二)及 (b) 外校教師基本資料表(附件三)

(5)所有校外口試委員均需填寫 (a) 簽核公保聲明書(附件四)或 (b) 委任同意書(附件五)。若校外口試委員在大專院校授課並投保公保,請委員填寫「簽核公保聲明書」(附件四)。若校外口試委員為專家學者但未在大專院校授課及投保公保,則需填寫「委任同意書」(附件五)

 

4.研究生於碩士論文研撰計畫審查口試(proposal)完成後,請於口試當日將指導教授與口試委員簽名之「碩士論文計畫審查評審表」(附件六)繳交至櫃臺,由櫃臺轉交健志,逾期恕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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