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修學士班同學您好,若您欲於108暑申請1091學期加選英日語為語文選修學分,請詳閱以下公告內容。
自103學年度第一學期起,語文必修課程總學分數由30學分調整為20學分,新制課程規劃請見http://enroll.sce.pccu.edu.tw/ 進學語文修課規定,請同學務必儘早規劃,循序修習。
- 申請時間: 請於規定申請時間(請見下表),填寫加選英日語為語文選修學分申請表(虛擬校園→教務服務→申請專區),逾時不受理個別申請或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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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申請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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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申請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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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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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三)-7月14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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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日)-8月13日(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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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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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四) 18:30-20:00
B311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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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二) 18:30-20:00
B311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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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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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7月30日- 8月1日
第二階段 8月6日-8月8日
(加選英語為選修,第二階段才能加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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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階段8月20日- 8月22日
第四階段9月10日-9月11日
第五階段9月17日-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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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項:
(1) 若您原修習英語,欲加修日語課程為選修學分者,請於申請表敘述您的日語程度,例如是否具備基礎、曾經修習課程及證照等級。若不具日語基礎,則一律由日語1開始修習。經核可後,於公告選課第二階段進行日語課程選課
(2) 若您原修習日語,欲加修英語課程為選修學分者,經核可後,須參加英語分級測驗,方可於公告選課第二階段進行英語課程選課。英語分級測驗僅以一次為限,測驗相關請見附檔說明。
(3) 各系或學位學程學生均須就英語及日語課程擇一修習,並於規定修業年限內修畢應修層級。學校僅擇一語文類別列入語文必修學分;另一語文類別修習的學分則列為自由選修學分計算,且毌須修習完畢該選修語文課程之所有層級。
(4)申請加修英日語為語文選修學分成功者,加修的語文課程僅就同學確實修習該課程的學分列入畢業學分,原課程因測驗或口試抵免的語文學分不得列入畢業學分計算。
英語課程孫老師 (02) 2700-5858 ext. 8285
日語課程李老師 (02) 2700-5858 ext. 8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