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第2學期「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即日起申請108315日止

 

一、申請項目及資格:(延修生及研究生)

(一)獎學金:原住民學生前一學期(107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達70分以上者,每名每學期新臺幣22,000

(二)助學金(一般工讀):

原住民學生前一學期(107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60分以上或設籍在蘭嶼鄉之雅美族學生,每名每學期新臺幣17,000

(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助學金:原住民學生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者。

           前一學期(107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60分以上

低收入戶:每名每學期新臺幣27,000

中低收入戶:每名每學期新臺幣17,000

前項獎助學金以領取一項為限

領有助學金學生應履行生活服務學習,每學期為48小時

就讀各大專校院在職專班及國立空中大學之原住民學生,申請第一項第一款之獎學金

※新生採計入學成績。

 

二、名額:

(一)大專校院應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分配之獎助學金名額,依日間部、進修部及在職專班原住民學生人數比例分配。

二)進修部獎助學金分配名額以該校院獲配名額四分之一為限

(三一年級上學期學生獎助學金分配名額應占該校院獲配名額四分之ㄧ。但各類別分配名額未達四人以上者,不在此限。

   設籍臺東縣蘭嶼鄉具雅美族身分之學生不占該校院一般助學金獲配名額。

 

三、申請及繳件截止日期:315日止 (逾期恕無法受理)

 

四、應繳證件:

1. 申請書12

須上原住民獎助學金申請平台填寫申請書http://cip.fju.edu.tw/cip/,請參閱平台之操作手冊

輸入帳號:身分證字號密碼:身分證字號之後4(預設)。 

 

2. 原住民助學金切結書(如附件,申請助學金者,請自行下載填寫)

3. 學生個人之戶籍謄本影本

4. 申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助學金者請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5. 學生本人私章(小顆木頭章),裝入信封(正面註明姓名、學號、系級),待申辦作業完成後,另行公告通知領回。

6. 申辦者請務必登入虛擬校園→教務服務繳費專區學分學雜費明細銀行資訊確認於系統留存之學生本人金融帳戶名稱及帳號

 以利獎助學金發放(未登錄或登錄錯誤者,無法發放)。若欲修改者,請於繳交申請件同時於服務中心申請學籍資料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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