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修學士班同學您好,若您欲於106暑期申請1071轉換語文修習科目,請詳閱以下公告內容。

 

 

103學年度第一學期起,語文必修課程總學分數由30學分調整為20學分,新制課程規劃請見http://enroll.sce.pccu.edu.tw/ 進學語文修課規定,請同學務必儘早規劃,循序修習。

  1. 申請時間: 請於規定申請時間(請見下表),填寫英日語課程轉換申請表(登入虛擬校園教務服務申請專區),逾時不受理個別申請或測驗。

 

 

第一次申請時程

第二次申請時程

申請時間

6月24(日)-7月3(二)

7月29()-8月2()

測驗時間

7月4(三) 18:30-20:00

402教室

8月7() 18:30-20:00

701教室

選課時間

第一階段

7月19- 721

第二階段 (修第二外語請於第二階段加選)

7月26-728

第三階段

8月9- 811

第四階段

9月14-915

第三階段

8月9- 811

第四階段

9月14-915

第五階段

9月20-9月25

 

2.注意事項:

(1)若您為英語轉日語課程修習者,請於附檔申請表敘述您的日語修習程度,例如是否具備基礎、曾經修習課程及證照等級。若不具日語基礎,則一律由日語1開始修習。

 

(2)若您為日語轉為英語課程修習者,經核可後,須參加英語分級測驗,方可進行英語課程選課。英語分級測驗僅以一次為限,測驗相關請見附檔說明。

 

*100學年度()之後入學者,須參加英語分級測驗,方可進行語文及其他科目加退選。若您未參加分級測驗,則取消該次轉換申請,亦無法由英語1開始修習。

(3)英日文課程轉換成功者,原語文課程僅就同學確實修習該課程的學分列入畢業學分,原課程因測驗或口試抵免的語文學分不得列入畢業學分計算。

 

日語課程李老師 (02) 2700-5858 ext. 8541

英語課程孫老師 (02) 2700-5858 ext. 8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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