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89年次在學男子,有意願申請於107年及108年連續2年暑假期間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請詳閱下列說明:
一、申請對象: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
1、83~89年次之就讀國內外(含香港、澳門或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可連續二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皆可提出申請。
2、17歲接近役齡男子(即志願提前於18歲之年接受徵兵處理)符合前揭條件者亦可。
(二)限制申請條件:
曾完成第1年分(二)階段軍事訓練,第2年因故辦理延期徵集未入營者,不得再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重複申請並中籤者,戶籍地鄉(鎮、巿、區)公所將撤銷其中籤資格。
二、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106年10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時至106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5時,於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首頁「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系統」進行申請作業。
(二)申請人數超過公告員額時,內政部役政署將於106年11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時,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南投院區)進行申請序號末2碼公開抽籤。
(三)抽籤結果將於106年11月16日下午3時後,公布於內政部役政署網站最新消息,並發送email通知抽中之籤號。申請人請自行核對申請序號末2碼,即可得知是否中籤。
三、入營時間:
依國防部規劃107年及108年連續2年暑假梯次(6月中旬、7月上旬、7月下旬), 排定梯次入營(第2年入營梯次對應第1年,不得更換)。
徵集令將分別載明第1年及第2年指定之入營時間及地點。
以上申辦事項,內容詳閱附件「106年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申請須知」,如尚有疑義,請逕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