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申請資格」並具有「表訂證照」者,請攜帶「相關文件」於下列「時間」、「地點」申請。逾期不受理!
「申請資格」乃指:本部進修學士班、二年制在職專班取得專業證照之學生,且發照日期、申請日期具本部學生資格者。
「表訂證照」包括:語文類、金融管理類、資訊設計類、公職類、競賽類等(請詳見:專業證照獎勵一覽表)。
詳細實施計畫內容請參考:「虛擬校園」→「獎助學金」之「專業證照獎勵計畫」
http://campus2.sce.pccu.edu.tw/scholarships-grants/page11b.html#a3
相關文件:
一、申請表乙份(請見附檔,列印時請調整成一張A4大小)
二、學生證正、反影印本乙份。(請蓋本學期註冊章,攜同正本,驗畢歸還)
三、專業證照證明文件(證書)影印本乙份。(攜同正本,驗畢歸還)
如:多益測驗可提供多益證書或成績單正(影)本
因為要檢核證照正本,請將「相關文件」繳至「B304學輔中心」,驗畢歸還!
(請不要直接交給服務中心)
申請地點、時間:
申請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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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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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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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輔中心(B304)
大夏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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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5/26(五)~106/6/8(四)
(不含週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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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至週五
14: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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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 學輔中心 周老師(分機8464)
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 學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