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第2次)役男申請服一般、專長、外交等替代役之對象條件及相關作業規定,請同學詳閱附件。

 

對象:70-87年次含以前出生之應屆畢業的役男學生,須於107年3月31日前畢業,得提出申請。

 

時間:4月5日至4月18日

 

地點:所屬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受理申請

 

役期:82年次以前出生常備役體位服一般替代役之役期為1年又15天;

            83年次以後出生常備役體位服一般替代之役期為6個月(國外服勤10 個月),實際服役期間,依兵役法及行政院核定期為準 。

 

相關連結:內政部役政署網站 http://www.nc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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