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額及金額:每名新台幣1,500元。
二、申請資格:
1.限本校原住民籍在學學生(不含延修生)。
2.105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碩士在職專班、碩士專班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操行80分以上 。
3.無記過以上處分者,且本學期已註冊者。
三、繳交證件:
1.申請表
2.三個月內的戶籍謄本影本1份。(需提供證明原住民籍身份之核對)
【凡105學年度第2學期已申請核准原住民學雜費減免者,僅需繳交申請表。】。
四、申請日期:3月17日止(逾期恕無法受理)
五、申請程序:
1.符合資格同學,請下載、列印附檔申請表,詳實填入個人資料。
2.將申請表連同相關證件交至一樓服務中心。
3.撥款帳戶以學生提供學校之金融帳戶為主要帳戶,為使撥款作業順利,如需更改請於3月17日前至服務中心申請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