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依據「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進修學士班英(日)文必修語文學分補修課程注意事項」辦理。
二、申請資格(下列3項申請資格擇一條件即可申請):

 

入學年度

入學後修習英文必修課程或日文必修課程學期數
1

102學年度(含)以前入學之大一新生(目前105學年度為四年級的學生)

修習滿8個學期(含暑期)

2

103學年度(含)以前入學插大二之轉學生(目前105學度為四年級的學生)

修習滿6個學期(含暑期)

3

104學年度(含)以前入學插大三之轉學生(目前105學年度為四年級的學生)

修習滿4個學期(含暑期)

備註

1.本學期(105學年度第2學期)修習之語文課程列入次數計算
2.
以上課程修習學期數僅計算入學後修習次數且需修習完畢(抵免、選課後放棄修習或修習困難退選不得列入計算)。
3.
英文必修課程或日文必修課程修習次數不得合併計算。

三、申請時間:
       10631日至314日止
四、申請方式
       1.登入虛擬校園教務服務申請專區填寫「修習英()補救課程申請表」,請詳細填寫已修及格之語文課程名稱及總學分數。
       2.經審核後,將陸續於106321 22:00前於原申請表回覆,請於「虛擬校園教務服務申請專區申請查詢」自行查看申請結果,不另行公告。
五、應補修英()文補救課程學分數:
       1.()文必修30學分扣除已修及格之語文課程總學分數(含舊制與新制)為應補修之學分數。
       2.符合申請資格者,若已修滿應修語文必修科目學分數【96學年度以前()20學分,97學年度~102學年度 ()30學分】,但修習層級未達高級商用英文()或中級日語(),可申請修習最後一層級語文補救課程。
       3.已修及格之必修英()文課程加上應補修英()文補救課程學分數超過應修學分者,其學分數得列入自由選修學分。
       4.因語文新舊制課程銜接,舊生修畢8級語文課程但語文總修習學分未達30學分者,請自行以其他課程補足畢業學分數。
       5.補救課程需循序修習,修習順序不得顛倒或合併修習,即實用英()()不及格者,不得修習實用英()(),依此類推。未修習通過任何一級而逕行修下一級者,學分即使及格,亦不承認該學分。
六、上課日期及方式:
    1.()文補救課程開課科目名稱:實用英()()~()各為3學分;實用英()()()各為4學分。
       2.1學分需上課18小時,選課每1學分應繳1學分學雜費。
       3.補救課程預定上課期間為106/6/11106/9/17(週一~週日每天均需上課,且為滿堂,可能無法同時修習其他專業課程),確定達開班人數層級之詳細上課日期、時間,將另行於106 417日公告,請同學自行上網查看,並依規定時間到校上課,不再另行通知。
       4.修習補救課程後,不得因任何理由申請接續修習進修學士班正規必修英()文課程。
          正規必修英文課:基礎英文()();初級英文;初中級英文;中級英文;中高級英文;高級商用英文(一)、() ;英語1~英語8
         
正規必修日文課:入門日語(一)、();初級日語(一)、();初級進階日語(一)、();中級日語(一)、() ;日語1~日語8
  
七、()文補救課程,每一層級開課人數,最少應為10()以上,人數不足將予以停開
   八、修習英()文補救課程之同學,於105學年度暑期選課時,不得修習與補救課程衝堂之課程,若有衝堂者,以零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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