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依據「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進修學士班英(日)文必修語文學分補修課程注意事項」辦理。
二、申請資格(下列3項申請資格擇一條件即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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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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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後修習英文必修課程或日文必修課程學期數 |
1 |
102學年度(含)以前入學之大一新生(目前105學年度為四年級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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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習滿8個學期(含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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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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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學年度(含)以前入學插大二之轉學生(目前105學度為四年級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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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習滿6個學期(含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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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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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學年度(含)以前入學插大三之轉學生(目前105學年度為四年級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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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習滿4個學期(含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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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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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學期(105學年度第2學期)修習之語文課程列入次數計算。
2.以上課程修習學期數僅計算入學後修習次數且需修習完畢(抵免、選課後放棄修習或修習困難退選不得列入計算)。
3.英文必修課程或日文必修課程修習次數不得合併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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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時間:
106年3月1日至3月14日止
四、申請方式
1.登入虛擬校園→教務服務→申請專區→填寫「修習英(日)補救課程申請表」,請詳細填寫已修及格之語文課程名稱及總學分數。
2.經審核後,將陸續於106年3月21日 22:00前於原申請表回覆,請於「虛擬校園→教務服務→申請專區→申請查詢」自行查看申請結果,不另行公告。
五、應補修英(日)文補救課程學分數:
1.英(日)文必修30學分扣除已修及格之語文課程總學分數(含舊制與新制)為應補修之學分數。
2.符合申請資格者,若已修滿應修語文必修科目學分數【96學年度以前(含)為20學分,97學年度~102學年度 (含)為30學分】,但修習層級未達高級商用英文(二)或中級日語(二),可申請修習最後一層級語文補救課程。
3.已修及格之必修英(日)文課程加上應補修英(日)文補救課程學分數超過應修學分者,其學分數得列入自由選修學分。
4.因語文新舊制課程銜接,舊生修畢8級語文課程但語文總修習學分未達30學分者,請自行以其他課程補足畢業學分數。
5.補救課程需循序修習,修習順序不得顛倒或合併修習,即實用英(日)文(一)不及格者,不得修習實用英(日)文(二),依此類推。未修習通過任何一級而逕行修下一級者,學分即使及格,亦不承認該學分。
六、上課日期及方式:
1.英(日)文補救課程開課科目名稱:實用英(日)文(一)~(二)各為3學分;實用英(日)文(三)至(八)各為4學分。
2.每1學分需上課18小時,選課每1學分應繳1學分學雜費。
3.補救課程預定上課期間為106/6/11~106/9/17(週一~週日每天均需上課,且為滿堂,可能無法同時修習其他專業課程),確定達開班人數層級之詳細上課日期、時間,將另行於106年 4月17日公告,請同學自行上網查看,並依規定時間到校上課,不再另行通知。
4.修習補救課程後,不得因任何理由申請接續修習進修學士班正規必修英(日)文課程。
※正規必修英文課:基礎英文(一)、(二);初級英文;初中級英文;中級英文;中高級英文;高級商用英文(一)、(二) ;英語1~英語8
※正規必修日文課:入門日語(一)、(二);初級日語(一)、(二);初級進階日語(一)、(二);中級日語(一)、(二) ;日語1~日語8
七、英(日)文補救課程,每一層級開課人數,最少應為10人(含)以上,人數不足將予以停開。
八、修習英(日)文補救課程之同學,於105學年度暑期選課時,不得修習與補救課程衝堂之課程,若有衝堂者,以零分計算。